强调意识层面的领悟。领悟的解释工作集中在求助者可以接受和理解的意识领域,不深挖求助者无意识内容和无意识冲突的本质,也不寻找当前症状的象征性含义。但是,仍注意无意识的影响,强调重视求助者自我教育的作用。
认识领悟法的过程大致如下:
1.面询。每次面询的时间在60--90分钟。每次结束时要求求助者写出面谈中求助者解释的意见,以及个人的体会,并记录下心中仍然存在的疑问。
2.初次面询主要了解求助者表现出的症状,其产生和发展的全部过程。并确定求助者是否适应认识领悟法。强调求助者在咨询过程中对求助者提出的疑问和解释要积极思考,并且认真付诸实践。
3.在之后的面询中,需要了解求助者以往的生活史,引导求助者分析自身的症状,揭示其根源。
4.当求助者在咨询师的引导下彻底明白了自身问题所在,不再有内心冲突带来的紧张、恐惧和偏激行为时,即可结束。